國稅局查獲預售屋紅單炒作逃漏稅首例。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昨(21)日表示,從去年11月啟動紅單稽查後,近期透過報載與通報資料,分別查獲兩件紅單獲利漏申報案件,僅單張轉手就各自獲利20、270萬元,須補徵所得稅申報並加計罰鍰。她指出,國稅局將陸續追查回溯五年,至少到98年度的交易案。

李慶華指出,近年都會地區推出高價豪宅,投資客興起以「紅單」轉手賺取價差。

所謂「紅單」,就是指「購屋預約單」,只要在預售屋正式開賣前,給付小額訂金就可取得優先承購權,等預售屋開賣後,建商調高房屋售價,投資客再以當初較低價預約單轉手獲利,且由於沒有正式移轉紀錄,國稅局稽查難度較高。

李慶華說,為維護租稅公平,財政部專案指示,國稅局從去(2013)年11月起,開始了解紅單交易型態,透過建商、代銷商、房仲業等管道,查核是否有炒作差價遺漏未申報納稅情形。

北區國稅局昨日公布首次查獲紅單買賣漏申報案件。李慶華說,這次查獲案件共有兩起。

一是轄內新莊稽徵所,經由檢舉通報資料進一步追查,某A君在100年度時,支付建商代銷公司70萬元取得紅單,並在同年以340萬元轉讓,若暫不計入手續費用,光單張賺取差價所得就高達270萬元。

李慶華說明,由於該筆所得早該申報繳稅,至今查獲A君漏申報,除了需以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所稅補稅之外,另將處以0.5倍罰鍰。她也說,國稅局規劃將陸續追查回溯到至少98年度交易案件。

李慶華說,另起查獲案,則是因報載某建案推出兩日內銷售一空,由北區桃園分局要求建商代銷公司提供紅單清冊,並函請所得人提供資料,因此查獲某B君在102年度曾出售紅單賺取所得20萬元。由於去年度所得今年尚未報稅不構成漏報,但後續會密切注意。

 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 

【2014/01/22 經濟日報】http://udn.com/

全文網址: 打擊紅單炒房 查稅回溯五年 | 稅務法務 | 財經產業 | 聯合新聞網 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8441427.shtml#ixzz2r96RnLec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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